GB 27949-2020 醫療器械消毒劑通用要求修改了哪些內容
GB 27949-2020《醫療器械消毒劑通用要求》相比GB/T 27949-2011《醫療器械消毒劑衛生要求》的主要修改內容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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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標準性質與名稱調整
-性質變更:由推薦性標準(GB/T)改為強制性標準(GB)。
-名稱調整:從“衛生要求”改為“通用要求”,覆蓋范圍更全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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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適用范圍細化
-排除范圍:明確不適用于“帶消毒因子發生裝置的消毒器械”及“氣體類或特定條件下氣(汽)化后發揮作用的消毒/滅菌產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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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技術要求更新
-原料要求:強化生產用水需為純化水,原料需符合《中國藥典》及相關標準。
-有效期:規定包裝完好的產品有效期≥12個月,儲存期間感官指標和pH值需穩定。
-相容性測試:新增“消毒劑與器械相容性”要求,需驗證對醫療器械整機及元件無明顯腐蝕或損害。
-微生物殺滅指標:
- 明確實驗微生物需標注菌株號(如枯草桿菌黑色變種ATCC9372、金黃色葡萄球菌ATCC6538等)。
- 增加模擬現場試驗要求,區分滅菌劑、高水平/中水平/低水平消毒劑的殺滅對數值標準。
-連續使用穩定性:單獨列為條款,要求連續使用期間仍需滿足消毒效果。
-配套消毒劑要求:與內鏡清洗消毒機等器械配套的消毒劑需符合WS 507等標準,并驗證配套使用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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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檢驗方法擴展
- 新增《內鏡清洗消毒機消毒效果檢驗技術規范(試行)》等測試依據。
- 強化對金屬腐蝕性、毒理學安全性的檢驗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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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使用與標識規范
-使用方法:修訂操作說明,強調按標簽和說明書規定的濃度、時間使用。
-標識要求:新增標簽需標注殺滅微生物類別、適用器械類型、儲存條件等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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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其他調整
-術語簡化:刪除部分冗余術語,如“高度危險性醫療器械”的定義。
-規范性引用文件:更新引用標準(如GB 30689內鏡清洗消毒機要求),刪除過時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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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結:新標準通過強化強制性、細化適用范圍、增加相容性測試、明確微生物菌株要求及連續使用穩定性等條款,進一步規范醫療器械消毒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,適應監管政策變化和實際應用需求。